| 2006年度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资金计划公示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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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3-01 10:02 文章来源:市场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加强对国内参展财政资助资金的管理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,现按《深圳市会展业及国内参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深府办〔2006〕201号)的规定,将2006年度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金资助计划予以公示(见附表)。
自即日起,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以上项目和资金安排如有异议,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办提出。公示期满,对无异议和异议处理完毕项目,经市政府批准,将由市财政局向项目承办单位拨付资金。
附件:2006年度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金资助计划
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会展业促进办公室
电话:82108411,传真:82002011
地址:深圳市民中心C区3113
二○○七年二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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